连续种植大葱30余年的王金村村民苗发勇,是当地颇具名气的葱农,曾培育出2.532米的“当代葱王”。梁犇 摄
葱在人为,吃起葱来,也各有各法。蹲在街边,持一尺多长的大葱,蘸勺豆瓣酱,再裹张大煎饼,一口咬下……坐在店里,用乳白翠绿的葱丝,蘸上甜面酱,配着烤鸭薄饼,咬上一口,美哉妙哉……
《管子》载:“桓公五年,北伐山戎,得冬葱与戎椒,布之天下。”而今,大葱之于山东人,就如辣椒之于四川人,是民众餐桌上的美味,更是舌尖上的“乡愁”。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曾在给父亲的一封信中提到对山东大葱的思念,甚至还为大葱写了一首打油诗:“韭菜炉包肥肉丁,白面烙饼卷大葱。再加一碟豆瓣酱,想不快乐也不中。”
据明朝嘉靖九年《章丘县志》记载:“葱以产女郎山者为最”。作为“葱中之王”,章丘大葱堪称一绝,其核心产区在当地女郎山西麓乔家村、马家村、王金村等一带。连续种植大葱30余年的王金村村民苗发勇,是当地颇具名气的葱农,曾培育出2.532米的“当代葱王”。
苗发勇查看大葱长势。梁犇 摄“夏季多雨湿润,冬春季干旱的气候,最适于大葱生长发育。章丘大葱的灌溉水源是发源于百脉泉群的绣江河,水质清纯。”苗发勇告诉记者,章丘大葱宜生吃,甜、脆、嫩,葱白长,葱叶少。深开沟、高培土是保证高葱白的关键栽培措施,经多代提纯复壮获得的“大梧桐”等品种最佳。
“肤白貌美”的葱白、碧绿鲜嫩的葱叶,章丘大葱是嗜葱人口中不可多得的佳品。中国著名作家老舍在《济南的大葱》一文中说,“济南的葱白起码有三尺来长吧……鲜,白,带着滋养生命的乳浆!”葱白是一层层的,可以剥开,“看见这些纹儿,再看看馍馍,你非多吃半斤馍馍不可。人们常说——带着讽刺的意味——山东人吃的多,是不知葱之美者也!”
据《章丘县志》记载,“大明嘉靖九年庆,女郎仙葱登龙庭,万岁食之赞甜脆,葱中之王御旨封”。早在明嘉靖年间,大葱就从贫贱之食,成了贡品。时至今日,葱烧海参不仅上了国宴,大葱还成了伴手礼、国礼。
2014年,章丘大葱亮相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欢迎晚宴;2020年,章丘大葱以2.532米的长度获得“世界最长的葱”吉尼斯世界纪录。
葱油、葱酱、葱花蜂巢蜜……雅作俗时俗亦雅,如今在山东,万物皆可融“大葱”。大葱包容但不失个性,接地气但不失大气,够味儿、带劲儿。(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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